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番外一多情剑客无情剑(一)

    黄山书院,细雨微微。

    燕云霆,宇文长卿,刘博均,三人站在竹居前,皆是一副缅怀凝重的模样。

    “呛!”

    燕云霆与宇文长卿同时拔剑,将国殇与紫薇一并嵌在竹居檐下。这两把剑,足以叙写魏瀛洲与欧阳冰雁的剑侠情缘。

    “国殇与紫薇本就是出自同一铸剑师之手,早年间都藏在黄山书院,后来经过了一番腥风血雨,瀛洲传承了国殇,冰雁授予了紫薇。”刘博均仰面感受微风细雨,语气十分平淡,目光深邃,思绪源远流长。

    宇文长卿轻叹:“这两把剑承载了太多凄美的故事。”

    燕云霆挥挥衣袖,取出一套茶具,邀宇文长卿与刘博均在屋檐下落坐:“就着这场细雨,与我讲讲如何?”

    宇文长卿望着刘博均:“师哥是过来人,他比我更清楚以往的江湖。”

    刘博均望着空茶杯,许久许久,才一声哀叹:“说起来,这一切都得怪我……”

    ……

    ……

    七十年前,大燕王朝还未吞并寒洲与西域,可异族间的摩擦愈演愈烈,谁都清楚这战争的火线迟早会被点燃。

    未来十年,注定是动荡的十年。

    朝廷与江湖相辅相成,在皇权的施压下,江湖暗流涌动,刀剑锋芒毕露。

    十四岁的欧阳冰雁,是一个极具抱负的少女,她摒弃了西域传统观念,放下了楼兰公主的身份,不辞女扮男装,独自一人穿过盗匪横生的雍凉,为的便是能前往儒宗圣地黄山书院学习邦.国.之.策。

    这个少女一直坚信,知识可以改变命运,哪怕无法成为经天纬地之才,哪怕只能学到一些皮毛,也足以保护自己的国家与子民在战争中免遭灾难之苦。

    欧阳冰雁离开西域时,身骑红鬃烈马,怀揣金银财宝,腰配圆月弯刀,自信地与父母与子民告别:“父王,母后,儿这一去,恐怕十年八年难归,请你们放心,待儿学成归来,必保家国平安!”

    巾帼女儿是如此自信,单枪匹马便敢闯天下。

    但理想与现实往往背道而驰,她才刚走出西域,马匹与金银便被胡匪抢了去,到最后身上仅剩下一柄弯刀与一只水袋。

    纵使如此,她也未生退意,眼下的苟且与苦难,都是为了国家的将来。

    她故意将头发打乱,将脸颊用沙子磨糙,将衣服扯烂弄脏,一路风餐露宿下来,彻头彻尾地变作了一个落魄的拾荒者。

    胡匪向来不会对没有价值的人下手,还会害怕乞丐会带来瘟疫。

    接下来的路,一步一步虽很艰难,却少了匪患的袭扰。

    整整三个月,她才走出西域。谁能想得到,一个锦衣玉食的公主,竟能饿得抓住一只蝎子,拔去尾针便往嘴里塞。

    小乞丐虽蓬头垢面,浑身酸臭,可那双美丽的眼睛,却要比夜空中的星星还要明亮。

    人,因信念而变得坚韧。

    走过了黄沙与戈壁,进入了无法的雍凉,尽管有大燕都护府管制,这片土地上仍旧盗匪横生。

    胡匪虽彪悍,却也只会抢些金银粮食,汉匪则要残忍得多,不仅要越货,还会杀人除根。

    那是一个宁静的夜,也是命中注定的相遇。

    欧阳冰雁跌跌撞撞,连续三天未能进食,已饿得眼冒金星,恰好前方有一片胡杨林,她还得花些力气爬到树上去,这样才不会被毒蛇钻裤裆,才不会在睡梦中被狼咬死。

    当她走进胡杨林时,已累得目眩神迷,她再也顾不得那么多,拔下一块树皮便往嘴里送,而就在这时——

    “噼里啪啦……”似乎是篝火燃烧的声音。

    接着,一股肉香飘入鼻息。

    她咽了咽口水,掐了掐大腿,疼得是那么真实。她仅靠意识便寻着肉香找了过去。

    深入树林十来丈,果然有火光敞亮,顺着那光望去,见一个白衣少年,正靠在一大树下,用干柴架起了一堆篝火,穿插着一只野兔,“滋滋滋……”烤得直冒油花儿。

    白衣少年身旁还拴着一匹白马,马鞍上挂着一柄宝剑,他表情十分淡然,温文尔雅,俊俏得简直冒泡了。

    欧阳冰雁揉了揉眼睛,努力让自己能够看清,有一说一,活了十四年,她还是第一次见到这么俊俏的人——白衣飘飘人如仙,绝尘霜华落九天。如此惊艳的少年人,看上一眼都好像误了终身。

    但比起好看的人,白衣少年手中的那只烤兔,还有那匹白马上胀鼓鼓的包裹,才是最让欧阳冰雁心动的。

    白衣少年有剑,兴许会有武艺,自然不可明抢。

    “唉……小郎君,今日碰上我,只能算你倒霉了。”欧阳冰雁叹了一口气,揉了揉干瘪的肚子,若非实在饿得不行,她绝不屑于去偷东西,还是……偷这么好看的一个人的东西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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