古城之所以叫城,是因为有围墙防御,都市之所以叫城市,是因为人的聚集,经济的繁荣。
选择一座城融入它。擦肩而过,川流不息,南来北往,进进出出。水泥浇灌,高楼耸立。谁的离开不重要。谁的失败也黯然神伤。角落绿植点缀。路四通八达,给各路英雄指方向。
你在与不在,它依旧挥手。
柳风坐在货车里穿梭在街道上,送完最后一个客户,他就可以下班了,货车司机小张开玩笑说:“什么客户,要这么晚送货?”
“没办法,客户是上帝吗?”柳风坐在副驾驶闭着眼睛说。
到达一栋高档单身公寓,柳风拿起手机,拨通电话说:“金珏,我到了。”
“等下,我马上下来。”金珏在电话里边说边使劲摁着电梯按钮,心早已飞到了楼下。
柳风看到金珏,指着放在地上的物品说:“这是最好的女性护垫!”
金珏笑着说:“走吧,给我搬上去吧!”
“你先走吧,我回头坐地铁回去。”柳风对货车司机说。
柳风把三个纸箱子叠高说:“那个怎么办?”
“我来。”说着金珏俯身抱起另一个纸箱,透明的连体裙隐隐约约透漏着粉红的内衣。
这个夏季是那么的热,俩人走进十六层的房屋,汗水都浸湿了头发。
金珏是这间屋子的主人,大学刚毕业,她要求父亲给她买了这间豪华单身公寓,她要有一片独立的天地。
作为主人,她从冰箱拿出一杯橙汁递给柳风,又递给他棉湿巾。
金珏深情地望着柳风,从厨房端出几个小菜放到餐桌上,打开一瓶红酒,说:“还没吃晚饭吧,过来一起吃。”
柳风已经记不清这是多少次来这里了,但是都是为了送货,金珏要产品的次数越来越多,量也越来越大,起初柳风以为是她的确需要,在接触中他明白了她的情意。
柳风看着桌上精致的饭菜,肚子令他坐了下来,他在这里没有拘束感,甚至有时候觉得像是自己的家,他对金珏是喜欢的,如果非要让他选择,他希望能娶到这样的女孩,可两个家庭的悬殊让他始终望而怯步。
金珏是善良的,待人接物落落大方,从不藏着掖着,一米六不到的个子,平时配上不高不矮的高跟鞋,匀称的身材充满了女性的柔美,虽没有傲人双峰,但少女情窦的青春撩人怜爱,一条马尾辫翘在脑后,令眉清目秀的五官透着精练并富有书卷气。
金珏今天妆容淡雅,在空调的房间中给人清凉向上的感觉。柳风闻到她身上散发的香水味道,女性独有的气息不停提升他血液的上升。
金珏举起红酒杯说:“认识我这么久了,不想说点什么?”眼睛深情地望着柳风。
柳风环顾房间一圈,单身公寓所有的陈设尽收眼底,开放式厨房,透明的卫生间,圆形魔幻的席梦思床,女孩精心点缀的花盆,吊挂的绒毛小动物,让这个装修时尚豪华的房间令人挪不动脚步,更是每个在城里流浪者趋之若鹜的追求目标,它不分男女。
柳风想到了他的女性品牌公司,做为基层销售人员,他每个月的收入只能让他租住在郊外的民房里,那是城市最后留给外来低收入者最后的栖息地,那里混浊的味道柳风这辈子都不会忘记,他始终坚信自己会脱离那里,过上像样的生活。
柳风端起酒杯,浑身汗液被冷气粘贴在身上,白色短袖怒放着男子汗味,他鼓起勇气说:“我的条件配不上你。”
“这不重要,我相信你能改变一切!”金珏望着柳风俊美又具有北方汉子硬朗的脸庞,双目那坚定给人真诚的光芒,具有同她父亲一样健壮而高大的身材,她走过去,拉起柳风的一只手,抚摸着他令女人嫉妒的肌肤,接着又说:“我是认真的!”
“等我事业有点起色,等我好吗?”柳风抢过金珏手里的红酒,一饮而尽。
“我不要你的事业,我要的是你这个人。”说着扑向了柳风的怀抱
这个拥抱具有坚不可摧的力量,在这座城市里,柳风受尽了上司的白眼,女同事的嘲笑,公司老总时常仰着肥硕的脑袋,他的女秘书扭动没脸大的屁股对他呼来喝去。
一个卖卫生巾的男人在生活的无奈中,无暇顾及世俗脸面,在父母乡亲面前羞于启齿不停掩盖。柳风透过优美的红酒杯子,想到自己的茶缸既当酒杯又当水杯,好男儿志在四方的雄风只能默默藏在傲骨里。
据柳风父亲叙述,秋收,他妈妈挺着大肚子,在地里抱大葱,竟爽快的生下了他。父亲觉得这孩子来的快,起名时在快准狠上下功夫,祖上传他们家是柳宗元的后代,姓柳,博学之家,起名要有内涵。母亲说电最快,叫柳电或柳雷。父亲说没文化,在风和雨中纠结,三天三夜,最后取下现在的名字。
记得上五年级,柳风给父亲背了首“千山鸟飞绝,万径人踪灭,孤舟