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一、袁崇焕

    袁崇焕(1584年6月6日-1630年9月22日),字元素,号自如,广东东莞桑园客家人,广西梧州府藤县籍。明朝杰出的军事家,政治家和文学家。

    他明朝万历四十七年中进士,任福建邵武知县。 1622年(天启二年),任兵部职方司主事。这一年他一个人,一匠马到考察关外,回京后,守就请求守卫辽东。当时满朝文武都惧怕女真人要死,有人要去辽东,当然是新鲜事。所以他被派到了辽东,因为努尔哈赤这个对手实在太可怕了。他到辽东后头一件事是筑宁远城,也是现在辽宁兴城兴城。 1626年(天启六年)清太祖努尔哈赤攻宁远城,被袁崇焕大炮打伤而死,明朝朝内大肆庆祝,当时大太监魏忠贤因调度有方,加官进爵。连他尚在襁褓中的侄孙也封了官。但袁崇焕只得了个有名无实的辽东巡抚,(因辽东大片土地努尔哈赤手中)后来,他终因为不给魏忠贤行赂,被其党羽弹劾丢了官职。熹宗死后,,崇祯即位,魏忠贤被杀。朝臣纷纷请召袁崇焕还朝。1628年(崇祯元年)任命袁崇焕为兵部尚书兼右副都御史,督师蓟、辽,兼督登、莱、天津军务。七月,崇祯召见崇焕。崇焕慷慨陈词,计划以五年复辽,并大臻陈明攻打辽东的战略,皇帝大喜,赐崇焕尚方宝剑,在复辽前提下,可以便宜行事。

    1629年(崇祯二年)崇焕与内阁辅臣钱龙锡谈到平辽事宜,认为文龙“可用则用之,不可用则杀之”,主张“先从东江做起”,集中精力对付毛文龙。后崇焕于7月24日借口阅兵设计文龙,当众宣布毛文龙十二大罪状,以尚方宝剑斩文龙于皮岛。1629年(崇祯二年)十月,发生“己巳之变”,皇太极率十万清兵绕境蒙古,由喜峰口攻陷遵化,兵临北京城下,北京戒严。袁崇焕闻讯带兵两日急行三百里,袁崇焕本应将来犯之敌阻挡在蓟州至通州一线,在此展开决战,以确保京城安全。但当他侦察得知敌兵已经越过蓟州向西进发时,只是率兵跟蹑,赶到河西务时,又不顾将领反对,率部前往北京,于次日晚抵达广渠门外,大败清军。袁崇焕如此之举,引起北京城外的戚畹中贵的极度不满,纷纷向朝廷告状:袁崇焕名为入援,却听任敌骑劫掠焚烧民舍,不敢一矢相加,城外戚畹中贵园亭庄舍被敌骑蹂躏殆尽。

    后来皇太极施反间计,捕捉两名明宫太监,然后故意让两人以为听见满清将军之间的耳语,让他们认为袁崇焕与满人有密约,皇太极再放其中一名太监回京。崇祯皇帝中计,以为袁崇焕谋反。但是一些学者倾向于相信崇祯皇帝杀袁崇焕,并非是皇太极的反间计得逞。由于袁崇焕是囚禁半年后才被处死的,不大可能是因一时激愤误杀。事实上,擅杀毛文龙一事,就足以使崇祯皇帝决心杀之。文龙旧部大都误认为是皇帝要杀毛文龙,于是把怨恨转移到皇帝身上,大举哗变,造成日后一连串悲剧事件的发生,终于致使前线态势一发不可收拾。

    1630年(崇祯三年),袁崇焕以“通虏谋叛”、“擅主和议”、“专戮大帅”的罪名“磔”死。崇焕伏刑之惨情,令人毛骨悚然,当时北京百姓都相信袁通敌,恨之入骨,“刽子手割一块肉,百姓付钱,取之生食。顷间肉已沽清。再开膛出五脏,截寸而沽。百姓买得,和烧酒生吞,血流齿颊”(《石匮书》)。崇焕死后,佘氏义仆为其收敛骸骨,葬于北京广渠门内广东义园,并从此世代为袁守墓。史载“兄弟妻子流三千里,籍其家,崇焕无子,家亦无余赀,天下冤之。”(《明史61列传一百四十七61袁崇焕》 )

    作者按:现在网上有许多人说袁崇焕该杀,如果有人知道我把袁崇焕说得这么好,说不定会给我几板砖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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