丁海不是个多愁善感的人,甚至有点冷血,所以,对爷爷的怀念,只是那么一瞬间的情绪,他的注意力很快就转移到酒上面。
他永远也无法理解,为什么末世的酒比粮食的价格还要贵,难道这种既不能解饿又不能保命的东西,有什么别的功用。
他也不是没有品尝过这种东西,苦涩、辛辣,带着一股子酸臭味,并没有任何让他喜欢的理由。
但是这个铁盒里酒,不用品尝,仅仅是闻着,就能感受到它们之间巨大的不同。
喝一点没事吧,丁海挠挠头,就着瓶口喝了一小口。
啧啧,味道真的挺不错的,很好喝,少年咂咂嘴又灌了一口,他不懂品酒,得出的结论只有一个,那就是好喝,舒坦,很香。
对了,既然诺森随身带着酒壶,那他一定不止这点吧。
丁海这才想起来,他还没有对这个新领地进行搜刮呢,这种酒一定还有,食物什么的,恐怕会更多。
以前这些都是诺森的,不过它们现在全部是自己的了,想想诺森,真是又可怜又可笑。在这里安安稳稳的活了十几年,就因为丁海的到来,一夕灰飞烟灭尸骨无存,这大好家园全部改名换姓成了姓丁的。
这个娱乐间估计是他暗算别人以及收藏尸骨用的,一眼就能看见全貌,估计也没啥好东西,丁海随便找找就决定到其他地方看看。
空荡荡的大厅,连着六间房屋,其中一间就是丁海进去过的娱乐间,旁边最近的是一间卧室,丁海进去看了一下,基本上什么都没有,就是一个睡觉的地方。
室内装饰的倒是非常奢华,被子什么的也很高级,摸起来非常柔软,估计是蚕丝的,可惜丁海不敢让自己太沉迷其中,他甚至连扑到床上睡一会的念头都要克制住。
舒适的生活,没人讨厌,但是也要看时机,他现在满脑子都是要变强,要活着见到父母,自然害怕被外物干扰。
丁海拉开几个柜子,不出意外的发现,里面全是密封的被子之类的睡具。也许这里应该可以作为以后家人生活的地方,找到家人后,就把他们接到这里来,地下城比一般的城市要安全舒适。
床头柜上放着一把手枪,一个闹钟,一盏油灯,一个水杯,除此之外,别无他物,很是简约。
不过,手枪可以看做是习惯,油灯用来照明,这个闹钟用来做什么?
闹钟已经很少有人用了,末世昼短夜长,很少有人能每天睡的了十几二十个小时,因此相当一部分的时间,都是做睁着眼睛等天亮,谁还会有闹钟。
想不明白这个问题,丁海也懒得去想,也许是诺森的怪癖也说不定,或者他需要定时去健身房锻炼身体。
出了一无所获的卧室,再过去就是健身房,丁海还真么见过如此齐全的健身房,各种健身器材应有尽有,他很怀疑,还有什么运动项目是这里找不到的。
不过,这些也许对普通人有用,对现在的他来说并没有太大意义,唯一能够提高的他身体素质的就只有炼体,他关上健身房的门,开始下一个目标的探索。
是贮藏室,一袋袋的粮食,整整齐齐的码放着,不过也有不和谐的,左边这一排可能放的位置不好,烂的一地都是,再怎么适合贮存的条件,也无法违背自然地规律,毕竟十五年了,这里的粮食估计都已经快要达到各自的极限了。
贮藏室里还有真空袋装的脱水蔬菜,但是数量不多,只有三包,想必诺森吃的比较凶。
灾难前最不起眼的东西,现在成了所有人仰望的奢侈品。
丁海最感兴趣的东西在角落处,一个空间很大的酒窖,瓶瓶罐罐一大堆,但是大部分都空了,里面还有酒的有三十一瓶半,这是总数,看来诺森是个酒鬼啊,三十瓶和一地的空瓶子想比,只能算极少一部分。
这些酒全部都被剥掉了原有的标签,只剩下一张纸条贴在上面,三十年陈,五十年陈,六十年珍藏,八十年陈,九十周年纪念,世纪经典,九龙至宝……
每一张下面都写着大观山人鉴,听起来很牛x的样子。
其实,这些酒在灾难之前都极为难得,诺森为了得到这些酒,花费大量金钱不说,甚至枪杀了几个拒绝出售的收藏家。
丁海所知道的那些比食物还贵的酒,一大车也换不来这里任意一瓶。
很多人都有这样一种习惯,它们会把最好的东西留到最后享用,就比如诺森,如今现存的这三十瓶酒,无一不是绝世珍品。
丁海咧开嘴笑了笑,将酒窖的门小心关好。取走这些东西?为什么,他没有取走这些东西的打算,有什么地方比自己家里更安全吗?
储藏室里东西很多,如果不是相当一部分都变质腐烂了,诺森就是吃上五十年都没问题,即便如此,保存时间比较久的压缩饼干之类,也足够一家五口吃上一年半载。
末世生存,归根