离开的人脚步停顿,缓缓转过身来,盯着付秀娥看。
付秀娥心慌,但也知道,沈穗如今铁了心不认沈建新,只能祭出死去的公婆。
“你跟建新是亲兄妹,公婆死后,他可是你最亲的亲哥哥,你难道真要断绝往来,让爹娘九泉之下都不得安宁?你走啊,尽管走啊,就让我们饿死在这好了。”
付秀娥状若疯狂,她挥舞着胳膊,仿佛在驱赶什么邪魅。
沈穗见状看着蹲在那里的沈建新,她就那么深深看了一眼,什么话都没说,扭身离开。
付秀娥没想到沈穗竟然真的走了,她慌了起来,“你给我站住,你信不信你敢走开,我就跟你哥离婚,沈穗你给我站住,你别走啊,妹子求你了,你别这样丢下我跟你哥,往后我都听你的还不成?我再也不说你跟孙连城的坏……”
“行了,吵什么吵。”年轻的民警看着一再变脸的付秀娥,有些没好气,“还不是自己做的孽?”
付秀娥听到这话一时间呆愣在那里,“我做的孽?我做的孽?”
她像是疯了似的在那里念叨了一遍又一遍,就当民警担心之际,付秀娥忽然间暴起打孙连城。
男人依旧蹲在那里,闷声承受这一切。
民警见状,眼皮轻轻抖了下,离开了这边。
由着他们两口子闹腾去,反正也打不死。
沈穗平安回去,这让周翠华松了口气。
“真没事?”
沈穗摇了摇头,“没有,不用担心。”
不担心是假的。
周翠华又多问了几句,“你别觉得我说得多哈,不过这事真的是……”
“我知道,真的没什么事,我已经想好处理对策了,不用担心。”沈穗简单的说了下这事。
“要不你帮我想想,还有什么办法没?”
“这我可想不出来。”周翠华连连求饶,主意不是乱出的,她也没这个脑子。
“再说了,你老家距离咱们这里也太远了吧。”
“是啊。”沈穗叹气,“从村里到县城得走四个小时,再从县城到市里,才有来省城的火车。”
来省城那可真是舟车劳顿,也难怪那些下乡的知青,说什么都不想待在乡下。
在大城市生活过,再去乡下只会觉得那可真不是人呆的地方。
“这么远的话,就算种蔬菜大棚也搞不起来啊。”周翠华知道沈穗最近的打算,但荀家村就在省城城郊,离得近能帮得上忙。
可沈穗老家那就是另一回事了。
“不搞蔬菜大棚,我现在有两个思路。”沈穗跟周翠华简单说了下,“让男人们垦荒,种一些水果什么的,可以做罐头。女人们就做擅长的针线活。”
她带着周翠华回家去,拿出一件自己最近勾的白色高领毛衣,和一件水手服衬衫。
后者是沈穗买来布料缝的,她针线活虽然不如周翠华,但水平也不错。
周翠华瞧着这两件衣服,“这衣服,怎么怪怪的?”
“怪吗?”沈穗笑了起来,“估计是没人穿的原因,我也记不清在那里看了眼,就记得一个女演员穿这个特别好看,特意打电话问了广州那边,没有,我就自己缝了一件。”
水手服。
在这个时代,或许称之为幸子衫更为合适。
那可是风靡了八十年代的国民服装啊。
记得那会儿日本来的电视剧引进国内,造成全民轰动时,孙连芳还让沈穗连夜给她织了件白色高领毛衣。
因为这对沈穗有了两天好脸色——
那会儿省城还没多少人穿上幸子同款,孙连芳抢的先机,很是风光了一番。
电视剧引进国内是84年的事,现在下手做幸子同款似乎的确有点早。
那可以先弄点别的。
做点时髦的针织衫也可以嘛。
沈穗还挺会勾毛衣的,经典款、流行款,她都会。
周翠华弄清楚了沈穗的想法,“你提供毛线,又帮忙卖,让他们挣个辛苦钱?”
“算是吧。”这年头南下打工能挣钱不假,但出去的人很少很少。
估计村里的人都不知道。
何况,他们肯远离家乡,去广州深圳打工吗?
消息的闭塞对于这个时代的人而言,是司空见惯的事情。
即便沈穗说了,能去闯生活的也没几个。
既然这样,那就选个最稳妥的办法。
沈穗提供毛线、负责售卖。
村里面的妇女可以组织一个小型的加工厂,农闲的时候做毛衣来赚点钱。
“这能成吗?”周翠华有些不确定,“这要是真能弄,我咋觉得城里头的女人都可以干这个。”
男人都能上手。
“能不能成,得看这毛衣的款式。”
所以沈穗特意要老支书带来个手巧的。
手巧,一学就会,还能教会人,这就很重要。
但她没想到,老支书不止带来了这俩她要的人,还带来了一对年轻的知青夫妻。
“一直没考上,回