“明春,今天去我家喝几杯。”
下课,陈教授把正要和同学离开的蒋明春喊住。
现在陈教授对蒋明春的喜爱已经不避人了,在这么多同学面前公然邀请一个学生去家里做客。
旁边的同学虽然都羡慕,可因为是蒋明春,那一切也就理所应当了。
“啊?那岂不是又要麻烦师娘了?”
蒋明春说着客气,可行动上却一点也没客气。
能蹭教授的饭,谁会不乐意呢?
陈教授笑着指了指这小子:
“你呀......就是嘴上客气,哪顿都不见少吃一口。”
“还不是怪师娘做的饭好吃,我平时胃口很小的。”
路过的唐南乔差点一个趔趄绊倒,你胃口小?胃口小顿顿两个肉菜大馒头?
“对了,把存军也喊上,上次的论文发表我也拿了些稿费,就当是请你俩吃饭了。”
陈教授住的地方是学校分的公寓楼,虽说平米不大,但也比普通教师的筒子楼要好太多了。
蒋明春最近也在考虑一个问题,这年头商品房还没有兴起,人们对买卖房子也没有什么概念。
就算是京都的房子也不是太贵。
当然了这个‘不是太贵’是相对于能挣到钱的人来说。
自己以后要在这里落脚,确实得提早买间房子了。
有了花钱的目标,也就有了挣钱的动力。 自《活着》发表至今。已经被多个文学刊物转载,这段时间光是一笔笔转载费用就赚了一千多。
现在自己手头里已经是有两千五的人了。再攒点钱,说不定能买套四合院住住。
来到公寓,蒋明春已经替陈教授接过手提包,熟门熟路的敲门。
苏梅打开门,顿时拉着蒋明春就往厨房走:
“明春你可来了,上次你教的酱肉法子又给忘了,快帮我看看缺点什么。”
陈教授:“瞧瞧,你们师娘见着明春谁都不管了。”
何存军也羡慕道:“是啊,明春在哪里都是这么受欢迎。师娘喜欢也是自然。”
蒋明春进厨房简单指点了几个步骤,实际上没有自己指点人家也做的不差,只是用这种方式表示亲近罢了。
蒋明春尝了一口肉:
“师娘,你确定不是背着我偷偷跟其他名师学了吧?”
苏梅同样作为知识分子,其实并不喜欢奉承话。可架不住这小子奉承人的花样多,还让你不得不接受。
“那就是味道不错了?”
“不错,不错,味道好极了。”蒋明春一边点头,一边嚼着,“用他们美国话叫‘very good’。”
“你这孩子!”
苏梅笑盈盈的轻拍了下对方的肩膀,“好吃就多吃点,这次买了不少。”
事实证明不管什么样的女人都是喜欢听奉承话的,她不听只是因为你说话的方式不对。
“几位客官!您的菜来了!”
蒋明春像个店小二一样,肩膀搭一块毛巾,端着两盘菜出来。
陈教授和何存军已经坐在桌前倒好了酒。
“呦呵?还是醉仙酒!陈教授您又藏私货了。”
蒋明春抓起瓶子端详了一番。
“哈哈哈,我可没藏,这是我女儿给我带的。刚带回来没几天这不就便宜你们两个小子了吗?”
蒋明春挨着何存军坐下,看见桌子上多了两副碗筷,疑惑道:
“陈教授,今天还有客人?”
陈教授的女儿蒋明春是认识的,在市文化局工作,也经常回来吃饭。
教授的儿子常年在外地一年都回不来几次。到现在也没见过。
陈教授点点头,有些神秘的朝着蒋明春道:
“今天叫你来主要就是为了这位客人,一会儿见了面你就知道了。”
听着陈教授的口气很是重视此人,这倒是让蒋明春有些好奇了。
不到几分钟的功夫,房门被敲响。
“妈,我把张伯伯给请来了。”
蒋明春越过陈心言看向后方的老者,只觉得有些眼熟貌似在哪里见过。
老者的目光在屋里几人的身上扫过,最终停在了蒋明春的身上。
“这位就是春明作家吧,你的着作我有幸拜读过!写的极好!”
就在蒋明春一脸懵逼的和对方握手时,陈教授主动介绍道:
“明春,这位是张广年,张老先生。”(不是错别字,懂的都懂。)
听到这三个字,蒋明春心头巨震!
这位可是现如今作家协会的副主席,年初恢复文联作协筹备领导小组的组长。